一、合同编号:[2022]0008 二、合同名称:三级物证保管室设备 三、项目编号:[2022]0008 四、项目名称:三级物证保管室设备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清河分局
地址:通河县清河林业局中心大街10号
联系方式:13101510700
供应商(乙方):江西中盾安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盐城南大道66号商会大厦A-2301-2320号
联系方式:13707950355
六、合同主要信息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1 | 物证保管室设备 | 1(套) | 101600.00 | 101600.00 |
合同金额: 1016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零壹仟陆佰元整
七、验收日期:2022年09月15日 八、验收组成员:宋兆刚、张清林、吴仪钦、孟宪阁、马丛库 九、验收意见: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清河分局
2022年0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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