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线下]赣州汇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石城县自然资源局江西石城国家地质公园、江西赣州西华山省级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地专项规划编制(gzhj2022-sc-c002)电子化竞争性磋商的采购公告
[2022-08-21]
赣州汇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石城县自然资源局江西石城国家地质公园、江西赣州西华山省级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地专项规划编制(GZHJ2022-SC-C002)电子化竞争性磋商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江西石城国家地质公园、江西赣州西华山省级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地专项规划编制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9月01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HJ2022-SC-C002
项目名称:江西石城国家地质公园、江西赣州西华山省级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地专项规划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 元
最高限价:100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石财购2022F000660175 | 江西赣州西华山省级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地专项规划编制 | 1 | 项 | 5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石财购2022F000660176 | 江西石城国家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地专项规划编制 | 1 | 项 | 5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后,按采购单位的要求开始提供服务,并于6个月内提供服务成果交付于采购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须同时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和(城乡规划或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2日 00:00 至 2022年08月27日 0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使用 CA 数字证书报名及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2年09月01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城分中心2号交易厅,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磋商CA数字证书及笔记本电脑出席磋商会,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五、开启:
2022年09月01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城分中心2号交易厅,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磋商CA数字证书及笔记本电脑出席磋商会,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www. jxsggzy. cn/web/),逾期作无效响应处理。 2、开标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本项目采用电子化磋商模式,磋商现场不提供网络环境,请供应商自行搭建网络环境进入系统操作,并提前在笔记本电脑下载安装驱动,因磋商过程中二次报价需要使用电子签章,各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和CA数字证书主锁到磋商现场报价。磋商顺序按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顺序依次确定。 4、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中小企业(含视同中小企业);具体详见电子化竞争性磋商文件。 5、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贰万元整;请备注项目编号,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帐,响应保证金鼓励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电子投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具体提交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的规定。 6、付款方式:单个规划成果通过石城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后,向财政申请拨款单个合同价款的50%,款项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取得规划批复后,向县财政申请拨款单个合同剩余价款,款项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8、因系统推送原因导致中国政府采购网有可能显示公告概要预算金额和显示公告正文预算金额不一致的,以显示公告正文为准。 9、 根据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现对举行本项目开评标活动时的疫情防控事项进行说明,请各响应供应商配合遵守。本次开标活动,响应供应商代表如是省外低风险地区人员,进入江西省后24小时内做1次核酸检测,签到时须提交核酸检测 “阴性”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代表如是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境外返回赣州人员、 治愈的确诊患者及密切接触者等人员暂缓来石城县,否则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建议响应供应商授权委托无疫情所在城市人员前来参与此次开标活动,项目委托人须提供《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且须出示双绿码(赣通码为绿色、行程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交易场所。提前准备并佩戴好口罩等个人防护物品。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部门的有关规定,否则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温馨提示: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各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所在地的疫情防控政策,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因无法满足疫情防控需要而导致的各供应商无法参加的责任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城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石城县琴江镇城北大道109号
联系方式:0797-77752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石城县琴江镇迎宾大道华丰超市三楼
联系方式:18279750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女士
电话:1827975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