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标招标 > 江西招投标网 > 中标信息 > 新乡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采 磋商采 购 -***-9
二、项目名称: ******************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北京)******司
地址: ************司
被投诉人 1 : ************
地址: ******道 *** 号
被投诉人 2 : ************司
地址: ******厦 *** 室
相关供应商:************司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 ******疑答复不满意 提起投诉 ,本机关 ******理。投诉事项一: 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1. 标的名称填写错误。 2. ******示人数不符,存在未缴纳社保情况,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 ******府采购项目收入不相符,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诉事项二: 采购人 / 采 ******疑内容答复没有依据,与 事实明显不符,并不能作出合理说明,属于法规规定的 情节严重违法情形。投诉请求: 1. ******部门认定投诉事项成立,依法顺延; 2. 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罚; 3. ******止履行合同; 4. 责令采购人 / 代理机构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分和通报,以及罚款、************; 5. 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疑和投诉办法》(************令第 94 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的规定:******的第 1 、 2 、 3 项投诉内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二不符合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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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