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08]
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赣江万安县五丰段(左岸)、芙蓉段(右岸)防洪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赣江万安县五丰段(左岸)、芙蓉段(右岸)防洪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及财政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招标人为万安县水利水电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采用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治理任务是对赣江万安县五丰段(左岸)、芙蓉段(右岸)河道实施综合治理,开展河道岸坡护固、新建亲水游步道、新建便民亲水设施等项目。工程总体上维持原河道布置不变,根据上述布置原则,本工程岸线走向基本上与现有岸线走向一致,局部地段进行岸线平顺。
2.2 招标规模:万安县五丰段(左岸)防洪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整治河道总长8.9km(治理赣江河道长8.4 公里,治理遂川江河道长0.5公里), 其中赣江段新建防洪墙0.1km,岸坡治理8.3km;遂川江段岸坡治理0.5km。清杂、清障治理长度为2.3km,新建亲水(救生)踏步26 座,新建防洪亭4座。万安县芙蓉段(右岸)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防洪工程整治河道总长8.4km,赣江河道护岸护坡长7.375km,支流衬护长 0.2km,新建亲水(救生)踏步18座,工程管理设施 46座等。本项目投资约6000万元。
2.3招标范围: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赣江万安县五丰段(左岸)、芙蓉段(右岸)防洪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相关内容。
2.4 标段划分:划为1个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
2.5 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图纸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标准。
2.6 计划工期:(1)勘察设计工期:3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确保如期开工,如因施工图设计进度问题造成对本工程建设进度造成影响,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将履约不良行为上报主管部门。
(2)施工工期:约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 11 月 8 日, 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 11 月 7日止,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下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标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由独立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2)设计勘察资质:具备水利工程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资格(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5)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且无在建工程。
(7)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8)五大员资格要求: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需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岗位培训合格证,其中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行政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中(水利勘察设计单位、水利施工单位)的用户并且信息验证状态为已完成登记(须提供网站交易主体相关截图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为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10)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设计方,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需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内(2020年、2021年、2022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3)其他要求:
①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均应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②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需提供本公司近半年内连续6个月(2022年2月至2022年8月)社保证明材料;60岁以上人员提供本公司劳动合同和工资流水连续6个月(2022年2月至2022年8月)。
③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 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14)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无被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投标者,请于2022年 8 月11日起至2022年9 月14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http://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9 月 15 日9:30时 ,开标地点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开标大厅。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
7.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8.其它事项说明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资格审查及商务评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证书证件等材料的原件,投标人自行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对材料的真实性、清晰度负责。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万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同时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人:万安县水利水电服务中心
地 址:万安县商务写字楼22楼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0796-5701022/13970642482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丽景路388号汇龙铭都西雅图国际会馆1栋2201室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18079641629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安支行
2、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安县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