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要求,******************示。
一、变更内容
1、绿化景观分析调整:面积由***.00m调整为***.33m,绿地率由13.02%调整为12.39%;
2、交通分析调整:机动车位数由12个调整为18个,非机动车位数由77个调整为95个;
3、******网分析调整、******网分析调整、******网分析调整、坐标定位调整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更多内容请下载保标APP
ios版下载
Android版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