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8日-2022年6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793-8316059
地 址 :上饶市行政中心广平街西侧
电子邮件 :srjgk@163.com
项目名称 | 江西金一百铜业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铜线材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余干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
建设单位 | 江西金一百铜业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西闽安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西金一百铜业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铜线材建设项目位于上饶市余干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地理坐标位置:东经116.83590°,北纬28.47123°)。项目占地面积29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000平方米。 项目产品方案为:年产紫铜线材20000t、黄铜大小扁线5000t、黄铜插销线5000t、黄铜圆线10000t、黄铜Y型成型线5000t。紫铜线生产主要经熔化、轧制、大拉、精拉、中小水箱机拉丝、检验等工序制得产品;黄铜大小扁线、插销线生产主要经熔铸、轧制、二连拉、井式退火、三连拉、双轧、轧拉、酸洗、精拉、检验等工序制得产品;黄铜圆线生产主要经熔铸、轧制、二连拉、井式退火、三连拉、水箱机拉伸、管道式退火、酸洗、精拉、检验等工序制得产品;黄铜Y型成型线生产采用黄铜线进行Y型线轧制工序制得产品。项目属新建项目,总投资为3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2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工频炉(上引炉)烟气、轧制工序产生的油雾、酸洗工序产生的酸雾、食堂油烟。工频炉(上引炉)烟气采用烟道冷却+布袋除尘处理后外排,废气中污染物烟尘浓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铜线生产轧制产生的油雾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静电油雾处理装置处理外排,废气中污染物TVOC浓度执行天津《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 524-2020)表1中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限值;硫酸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接管至余干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气浮池+中和+两级混凝沉淀+好氧生化+混凝沉淀)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余干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约80%回用于酸洗工艺,20%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信江。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拉伸机、辊轧机、双轧机等各种生产设备。应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对使用的机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震措施,确保噪声源场界噪声达标。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氧化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乳化液、废拉丝油、布袋除尘器收集灰、废包装材料、静电油雾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油、废耐火材料、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生活垃圾。工频炉氧化渣由建设单位委托外售综合利用;生产废水预处理污泥收集后作为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为一般固废,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乳化液、废拉丝油、废拉丝油、静电油雾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油、废布袋企业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废包装材料、废耐火材料由厂家回收利用处置。一般性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以及修改单的要求执行。 5、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6、项目周边控制规划要求。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A幢厂房(黄铜线生产车间)周边50m、B幢厂房(紫铜线生产车间)周边5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
公众参与 情况 |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