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沂江河洋峰农场段农田保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信息 2022-06-15   |  人围观

标签: 施工总承包  工程施工  水利工程  机电设备  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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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干县沂江河洋峰农场段农田保护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本招标项目新干县沂江河洋峰农场段农田保护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干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干县沂江乡和金川镇境内。

2.2 招标规模:施工标招标控制价21221728.68(具体按建安工程实际到位资金进行施工和办理结算)

2.3 计划工期:约 36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河道疏浚与清障、堤防整治加固、防汛道路、涉河建筑物、箱涵、防洪闸、泄水闸、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导流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 1个施工标。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及以上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省施工企业,如省厅已经颁发有关取消“安全员”岗位证书的文件,此次投标单位需提供经年检合格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需附上盖有省厅公章的关于取消 “安全员”岗位证书的厅发文件或官网截图,并且提供详细查询截图及网站);以上拟投入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未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8)根据吉市管办字【2018】4号文件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参与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查询结果记录截图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总得分前30家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2年06 月13日起至2022年 07月06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07 月 06 日10时00分,地点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

5.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有关说明

6.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6.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6.3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6.4有关说明

1)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执行。

2)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6.5本项目招标只推荐并公示一名中标候选人。预中标单位若被依法取消中标资格,不再递补其他单位中标,项目按照法律规定应重新组织招标。

6.6招标(补充)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要求上传的资格审查所需的资料必须为扫描仪扫描清晰的彩色图片,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难以清晰辨认等情况导致的不良后果(包括废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行为承诺书》,承诺书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投标人及拟派建造师在开标当日前 1 年内(以作出决定之日为准)未受到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的处罚;

2)无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仔细查询、核实本公司受处罚情况,根据自身情况作出承诺(格式自拟)。已受到处罚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注:投标人的《投标行为承诺书》作为本次投标的必备资格条件,不承诺或者承诺未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作废标处理。若投标人承诺虚假或者承诺情况不属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若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7.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7.2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7.3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评标

7.4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人:新干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

人:袁先生 电话:1397067397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人:李女士 电话:18507961507

监督单位:新干县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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