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JX***ZC*** |
项目名称: | 德兴市直源林场焦坑坞弃渣一批转让 |
标的名称: | 德兴市直源林场焦坑坞弃渣一批转让(******:62.***万元)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05-19 信息披露期满日: ***-05-26 |
项目简介: | 德兴市直源林场焦坑坞弃渣一批转让,约***.73m3。 |
| 1.************司出具的饶周华永辰评报字【***】第***号《评估报告》。2.******量、数量、性能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以转让方现场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3.价款支付方式:拍卖成交后,************金。******款的30%、******拍卖佣金、******费。******款由转让方与受让方根据工程进度自行结算,1年内付清(若1年内受让方未能付清,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合同,******金不予返还)。4.******************载的数量,拍卖成交后,实际数量不论增多或减少,******格。5.******涉及的土地、山权、林权、道路、地表附着物,******条件作充分的了解。6.标的交付完毕后,******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保要求进行,************全及经济责任。拍卖方和转让方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7.拍卖成交后,标的清转运工作必须在标的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受天气、疫情等其他因素影响,可与转让方商议清转运具体完成的时间)。************有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8.拍卖成交后,受让方必须及时对标的物开展清转运工作,不得在标的物原址进行破碎、加工、销售。9.************门的要求进行复垦复绿,费用自理。10.******金在清转运工作以及复垦复绿工作完成后经转让方验收合格以后退还(******息)。 |
| 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状况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3.【优先权行使】******递交承担申请,******金,进场行使优先权。******,************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金的,******议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金,******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5.【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6.【交易税费】(1)******涉及的税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2)拍卖佣金、******费由受让方承担。(3)拍卖成交之日起,标的的清转运由受让方自行负责,费用自理。(4)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税费除外)************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7.【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8.【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平台(#####)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截止时间:***年5月26日17时前。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详情咨询:******司联系电话:***(裘先生)***(王先生)10.【******金账户】******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户 名:************司账 号:***开户行:******道支行11.【拍卖时间与地点】拍卖时间:***年5月30日14时30分拍卖地点:****************** |
联系方式: | ******,网址:www.jxcq.org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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