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金溪县消防救援大队停车场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金溪县消防救援大队 | ||
行政区域 | 抚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5月31日 12:4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5月31日至2022年06月0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3.89651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蒋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07040407 | ||
采购单位 | 金溪县消防救援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金溪县秀谷镇象山北路18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蒋先生 1580704040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抚州市高新区恒大御府6栋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先生 15798039556 |
项目概况
金溪县消防救援大队停车场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抚州市高新区恒大御府6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ZJ-2022-X005
项目名称:金溪县消防救援大队停车场工程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3.89651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89651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停车场工程等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版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1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开标时投标供应商自行提供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原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⑥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三级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⑦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开标供应商人必须提供供应商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31日至2022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抚州市高新区恒大御府6栋
方式: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金溪县消防救援大队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0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金溪县消防救援大队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醒:[询价时必须提供(①、②、③、④、⑤、2)以上资料开标前递交,提供有效资料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溪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金溪县秀谷镇象山北路185号
联系方式:蒋先生 158070404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抚州市高新区恒大御府6栋
联系方式:黄先生 15798039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先生
电 话: 1580704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