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中等专业学校智慧校园融合升级等项目的电子化竞争性磋商公告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中等专业学校智慧校园融合升级等项目(NKHY2022-NK-C033)的电子化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智慧校园融合升级等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07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KHY2022-NK-C033
项目名称:智慧校园融合升级等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60000.00 元
最高限价:1767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康采招2022F000720200 | 智慧校园融合升级1 | 1 | 项 | 10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康采招2022F000720199 | 智慧校园融合升级2 | 1 | 项 | 86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电子化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于15日内交货,包括安装调试。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的,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占比不得低于(含)预算总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含),且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响应供应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8日 至 2022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及下载电子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2年11月07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开标5室(开启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2号楼三楼)
五、开启:
2022年11月07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开标5室(开启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2号楼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上传:响应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响应处理。2、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启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3、磋商方式: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联合体参与响应的,联合体双方均需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及下载电子化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4、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中小企业(含视同中小企业);节能、环保;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详见电子化竞争性磋商文件。5、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6、付款方法:货物经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价的97%,余款3%一年后对应日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联合体参与响应的,可由联合体各方各自开具发票,款项付至各自账户或统一付至主体响应供应商账户。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电子化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成交供应商付款的条件。7、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赣招协字〔2021〕0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即:当成交金额≤50万时,按0.75万元收取;当50万<成交金额≤100万时,按1.5%收取;当100万<成交金额≤500万时,按1.1%收取。8、因系统推送原因导致中国政府采购网有可能显示公告概要预算金额和显示公告正文预算金额不一致的,以显示公告正文为准。9、疫情防控:9.1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外地供应商代表请提前根据赣州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做好相关准备,否则后果自行承担。9.2供应商代表扫描 赣通码或赣州市电子通行证审验码,获取个人手机信息,二维码为绿色的方可进入交易场所;非绿色的请在大楼外等候,授权采购代理机构传递项目开标所需原件、其他资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南康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南康区龙岭镇
联系方式:0797-65653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康区金融中心一期5号楼第七层(九江银行七楼)
联系方式:0797-66166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海帆
电话:0797-6616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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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醒: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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