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住建厅、浙江省发改委联合印发通知,2021版《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自8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新版《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实施后,将:
1.逐步淘汰线上线下双轨制招投标模式,全面实行电子招投标。
2.赋予各地一定自主权。允许各地市对基准价的确定、评标办法的分值设置、技术复杂工程的规模标准、信用分数应用于招投标等内容,根据市场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供招标人选择。
文件原文: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发改委、招标投标综合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现将《浙江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1年8月1日起实施。
附件: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pdf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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